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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法律事务中心及其科室职责

法律事务中心

统筹、协调学校日常法律事务工作;审核、规范和清理学校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;负责学校法律顾问管理工作;协助做好重要合同综合管理工作;为学校的重要工作、重大决策事项评估法律风险;受学校委托,承办或参与协助处理学校各类仲裁、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;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师生提出的申诉事宜;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、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;协助做好学校各单位的法律咨询工作等。

(一法务管理科

1.负责学校法治工作测评工作;

2.负责学校规章制度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;

3.负责学校总法律顾问、法律顾问工作组的管理工作;

4.负责审查学校对外签订的各类重大合同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;

5.受学校委托,承办或参与协调学校重大诉讼和非诉讼纠纷,包括诉讼、仲裁和非诉法律事务的处理;

6.对学校所属的独立法人单位涉及的诉讼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;

7.负责做好各单位法治工作联络员队伍的指导培训工作;

8.指导“尚法法律事务协会”学生社团;

9.协助组织学校规章制度的清理、汇编工作;

10.负责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,做好师生申诉处理工作;

11.协助做好学校普法宣传教育、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;

12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